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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切实转变工作作风,进一步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,增加工作透明度,特作出以下服务承诺:
一、社会保险。用人单位在办理职工参保、申报缴费基数、生育待遇、工伤一次性补助费、失业职工培训、办证等在手续齐全的情况下随到随办;审批退休待遇和职工死亡待遇,规定时限随到随办。
二、劳动力管理。解除、终止劳动合同、员工招聘广告审核,一次办妥。区内职工调动,材料齐全的3日内办毕。用工单位招聘员工,2日内向社会发布信息,组织报名,免费服务。职业合格培训鉴定,在考试合格的基础上初、中级1个月内发证,高工2个月,技术、高级技师3个月内发证。
三、劳动争议仲裁。在仲裁机构收到仲裁申请书后7日内作受理或不受理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,一般案件60日内、特殊案件90日内审理结案。
四、劳动保障监察。凡符合规定的举报,7日内立案查处,对集体上访、突出事件,及时登记,迅速查处,监察人员检查时,须两人以上并出示有关证件。
五、勤政廉洁。劳动和社会保障系统彻底消除“三难”现象,并推行“首问负责制”,为广大用户单位和个人提供快捷、优质、满意的服务。凡发现劳动保障系统工作人员有不廉洁行为或“三难”现象,我们将严肃进行处理。
六、举报电话:区政府政务督查室举报电话:7833999
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举报电话:782155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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